课程主要讲解了2024年《会计法》修订背景与修法内容、会计法律体系的构成、《会计法》的法理基础及《会计法》的制度内容。
一、会计法修改概述 (一)会计法修改基本情况 (二)会计法修改前后对比 (三)会计法修改热点问题 (四)会计法与其他法律的协同 二、打击财务造假违法行为 (一)部分处罚提高100倍 (二)财务造假与税收违法 (三)财务造假案例与防范风险 三、税会差异与税收遵从 四、会计信息化与智慧税务建设 (一)会计信息化新规定 (二)会计信息化与电子发票 (三)会计信息化与智慧税务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政府采购权力行使不规范、法律责任认识不全面、廉政风险意识淡薄等问题仍然存在,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问题时有发生。那么,如何才能在保障政府采购工作健康运行的同时,有效地防范化解工作中的廉政风险呢?这就是本课程将要分享的主要内容。 课程适宜对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新《预算法》实施5年后,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在2020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新《预算法》配套措施,《预算法实施条例》对政府债务管理作了更加细化的制度规范。本课程首先讲解了新《条例》对比1995年老《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哪些新变化,然后逐条阐述新《条例》主要内容,据此进行实务讲解。
可成从整体上讲解了《纪律处分条例》中涉及的国家财经纪律,帮助党组织和党员充分理解和自觉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帮助党和国家监督人员理解和把握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规定,帮助领导干部更好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为了更好发挥财会监督智能作用,“两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4号)。本课程结合了本市贯彻落实《意见》内容,并就财会监督之财政监督的六种方法作介绍,以期达到对开展财会监督的目的、形式、方法的理解。 课程适宜对象:《意见》中所涉及到的对象,尤其是财政部门、预算单位、相关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组织机构。
本课程为财会监督之财政监督系列之二,主要是在总结前几年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基础上,提炼检查方法论,并站在财政预算管理视角,以案例的案例形式,解读方法论。 课程适宜对象:《意见》中所涉及到的对象,尤其是财政部门、预算单位、相关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组织机构。
本课程为财会监督之财政监督系列之三,主要是介绍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则,围绕部门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开展综合财政监督的方法论。 课程适宜对象:《意见》中所涉及到的对象,尤其是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组织机构。
本课程为财会监督之财政监督系列之四,主要是介绍依托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监督的方法论以及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加强绩效监督与管理的构思,以提升财政监管效能,推动财政绩效管理向纵深发展。 课程适宜对象:《意见》中所涉及到的对象,尤其是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组织机构。
课程讲解了内部审计管理概述、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现状分析、基于内部控制视角的审计策略制定、内部审计流程优化与实施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在内部审计中应用与内部审计成果运用与反馈机制建立。
了解该指引的基本内容,理解应当关注的主要风险,并掌握针对这些风险的应对措施。 课程适宜对象:企业的会计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内审人员,注册会计师等。
了解该指引的基本内容,理解应当关注的主要风险,并掌握针对这些风险的应对措施。 课程适宜对象:企业的会计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内审人员,注册会计师等。
课程主要内容:对内部控制建设的背景、理论和实践进行初步的梳理和解读,涉及已有的理论框架,内部控制的实施和评价及相关案例等。 课程适宜对象: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行业组织等工作人员;会计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企业董监高及其他感兴趣的人士等。